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天津:芹菜地内用高毒农药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4-06-30 09:5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59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一名被告人将甲拌磷农药施用于芹菜地内,近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向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3月,被告人卢某某在宝坻区承包了90亩土地,并在承包地内种植了7亩芹菜用于销售。2016年4月初,卢某某其为了清除芹菜地内的虫害,从怡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三箱(每箱20袋)颗料型甲拌磷农药,后其将39袋甲拌磷农药施用于芹菜地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农药甲拌磷系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2016年5月31日,经权威部门采样检测,卢某某种植的芹菜内含有甲拌磷成分0.039mg/kg,超过限植≤0.01mg/kg的国家标准。

为严厉打击、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营造健康安全的民生环境,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了案件事实及证据,形成了证据链条,认定本案达到起诉标准,并依法向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问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天津:芹菜地内用高毒农药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