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价值人民币2160元的led电子显示屏后当成废品变卖获利40元。经长沙市芙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芙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黎某某家庭贫困,平时以捡废品和回收废品谋生。2017年6月21日6时许,黎某某推着板车从家中出来,走到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路的南湖大市场时,看见一门面上挂着的一块led电子显示屏有一侧已经脱落,便心生贪念,想把其偷走卖钱。于是,黎某某趁周围没人,将门面上的led显示屏拆下来放在板车上拉走。之后,黎某某将赃物以0.8元一斤的价格卖给一收废品的人,总共获利40元。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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