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质检总局出台"十条禁令" 杜绝"问题电缆"事件再发

2024-05-16 01:1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35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日,质检总局出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的通知,杜绝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再次发生。

在通知中,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深刻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严明纪律,履职尽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严肃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建设一支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执法干部队伍。

“十条禁令”包括: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行政执法;严禁违反程序办案;严禁案件审理不全面;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禁不按规定通报、报告案件;严禁不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严禁违规处置罚没物品;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严禁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10项具体要求。

“十条禁令”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从执法人员资格要求、执法办案程序、案件审理程序、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要求等方面重申有关要求。

来源:电缆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质检总局出台"十条禁令" 杜绝"问题电缆"事件再发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