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首个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4月12日颁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据悉,该标准主要明确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统一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要求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所规定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需要在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产品类型和用途、产品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及推荐的稀释溶剂和稀释量,进一步加强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的规范性。
来源: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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