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62家矿山开展的矿山督察结果显示:2016年矿山企业主要存在五大类问题,其中未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占督察总数的1/3。
五大类问题分别是:越界开采行为仍未杜绝,12家矿山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均为露天矿山;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情况仍存在;部分矿山履行法定义务未到位,20家矿山未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并存在未编制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方案、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方案尚未评审、未编制绿色矿山创建实施方案、绿色矿山创建滞后等问题;部分矿山生产管理水平仍然不高。
督察还发现,国土资源部门监管制度落实未到位。部分县级国土部门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有的以会议纪要或行政处罚等方式代替立案查处,有的以补缴出让金替代罚金,致使个别矿山连续几年发生越界开采等行为。有的国土资源所巡查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对矿山告示牌、界桩等维护情况监管不到位。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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