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电子三期工业园新增塑胶零配件生产线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响水河比亚迪工业园三期f2厂房一层
建设单位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6日
项目概况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拟在大亚湾西区响水河比亚迪三期厂区f2厂房1层建设比亚迪电子三期工业园新增塑胶零配件生产线项目,产品产量为电子塑胶零配件280万件/年。
本项目不得建设酸洗、磷化、钝化、电镀、喷涂、阳极氧化等表面处理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生产废气的收集与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内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治污设施和车间的噪声防控工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规划环评科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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