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多亏你们及时提醒,上门指导我们办理信用修复,帮助我们重塑良好信用。”近日,泉州港某港口企业工作人员在完成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后,对省泉州港中心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2023年初,该企业因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受到行政处罚,并在信用平台网站依法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因此企业信用上存在污点。
为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贯彻落实“争当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省泉州港中心在企业行政处罚公示即将届满最短公示期之前,通过“主动上门”+“线上指导”工作模式,点对点告知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信用修复的条件、时限、流程和所需修复材料等内容,引导和鼓励企业快速修复信用,降低消极影响。该企业积极响应,及时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经平台审核,同意其信用修复、提前终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这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自2023年5月1日施行以来,泉州港完成首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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