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的10家单位分别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内蒙古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当前已对各试点单位所辖的大型仪器设备整合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将能够共享的仪器设备实行报告制度,并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有偿服务。政府将对开放共享给予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单位开放共享进度,积极探索开放共享有偿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代理制、融资租赁新模式,面向社会实现服务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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