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润滑油生产窝点在一栋钢构平房内,面积约1000平方米,内有4个体积为1立方米盛装着润滑油的塑料方桶、一台封口机、一台电子秤、铁油桶等生产工具。执法人员进入该窝点检查时,该窝点内正在进行润滑油的生产分装,现场查获包装完毕的“长城牌”润滑油20箱(每箱21公斤)、“壳牌”润滑油126箱、“美孚”润滑油39箱,以及原料油8吨,假冒“广汽”、“现代”、“统一”、“喜力”等品牌包装物2000套、防伪标识50000张,按正品算货值20余万元。
据该现场负责人杨某向执法人员供述,该处润滑油生产分装点无工商营业执照,其分装的润滑油均未取得相关企业的授权委托,产品销售给武汉市及周边的客户。上述产品经相关企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均为假冒其企业的产品。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初步认定,此处分装的润滑油等产品涉嫌存在假冒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质量问题,并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的规定进行了扣押。
公安机关对现场负责人杨某、胡某两人带走调查。
目前,此案正按程序加紧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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