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收到自治区高院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常银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1,800元由常银公司负担。
公司表示,此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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