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前三季度gdp增长率为7.7%,并有望在四季度继续上升。从各方面情况来看,目前经济的回升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资拉动。而现在,既然国民经济已经进入企稳向好的局面,我们就应该腾出更多的精力,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加大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的力度,把短期调控政策和中长期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应当充分认识这一良好时机的弥足珍贵,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界都应更多地考虑抓住时机调整结构,促使我国经济尽可能快地从粗放型转为可持续的集约型状态。
投资、消费和收入分配
都应与结构优化相呼应
已安排的政府四万亿元投资本身也是有优化结构作用的,它投向七大方面,包括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生态保护、自主创新和科教文卫的硬件设施。所有这些事项,都是在经济结构上推进优化的,并且四万亿元投资对消费也有拉动作用,项目投资会在40%左右的比重上转为消费。
在4万亿元投资之外,调整内需结构则应注重合理促进消费,特别是提高低中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并通过社保体系建设消除社会成员消费方面的后顾之忧。实际上,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创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如对务农农民的直补,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与工资按时发放,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和退休人员退休费标准,推动新医改、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实施住房安居工程、推行农村新农合和基本养老保障等,以及以财政补贴助推家电、机动车下乡。这些对于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和增加可用收入而增加即期消费,调动潜力增加农村消费等,都有很好的作用。
但与消费有关的还有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就是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和再分配调节。收入分配悬殊、利益配置不合理问题,包括不同阶层的利益矛盾和“仇富心理”等问题,都需要高度关注。特别是,对于现在影响非常大的垄断行业和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凭借垄断权力和国家特许权(往往是用“自然垄断”、“国家需要”之名掩盖过度垄断之实),不合理地、过多地占有国民收入份额的问题,亟待克服既得利益障碍,通过配套改革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产业结构优化
应注重运用经济手段
回到产业角度的调结构事项上来,集中到一点就是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和促进升级换代。这样进行结构调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更加强调和注重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如果只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话,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用会比较有限,副作用或实效难到位的情况也是比较明显的。
实践已反复证明,很多具体项目政府不一定能看得很准,往往政府只知道一个方向,比如说要节能降耗,到底什么样的企业能在节能降耗中有竞争力、能够站住脚,这要通过竞争才能知道。实际上,推进大量的结构优化事项,往往政府只需要给一个导向,再加上经济手段(经济杠杆)的规范化设计和运用,比如有一系列有针对性、体现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的税收或者支持补助的优惠措施,而后让企业自己在竞争中形成优化配置,通过市场来进行优胜劣汰,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税制方面,要达到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的目的,需要充分利用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的区别对待措施。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资源要素的相对价格都应该上调,从而使各方面更加珍惜资源,节约使用初级产品,刺激各种主体千方百计地开发节能减耗的工艺、产品和技术。从长远来看,这个经济杠杆不但要用,而且要用好、用充分。
现在正是充分利用这些经济杠杆的好时机。从宏观环境来看,经济从前低转向后高,通货紧缩压力已经不存在,通货膨胀压力又还没有现实形成,这种时候我们应该不失时机地推出资源税税负向上调整的改革。资源税负的合理调整,最终也应该达到把一些过剩产能和落后企业淘汰出去的效果。
发展政策性融资至为重要
如小平同志所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的金融体系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已获得长足进步,但客观评价,仍处于金融发展和金融深化的较低阶段,要使金融体系的运作配合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的结构优化,还亟需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笔者一向认为,与市场经济的总体架构一并考虑,便不能要求我国中央银行调控下的商业性金融系统直接承担过多的“区别对待”的结构调整责任,商业性金融系统中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是在央行的总量调控信号和相关的风险约束条件下,“锦上添花”式地去支持那些直接效益最明显、而风险最有把握规避的项目和领域,客观上这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机制的资源配置优化,是一种企业利润导向的公平竞争中商业金融只可以间接促进的结构优化。
至于融资事项上直接的区别对待、以优惠的利率和放贷条件“雪中送炭”式的支持(包括许多同志所谈的“绿色金融”等),则主要属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畴,而政策性金融体系不论在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中,还是在新兴市场经济追求“后来居上”的现代化赶超的当代生活中,实际上都是必须放在战略层面来讨论的。尤其对于我们中国实现“三步走”战略,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战略机遇期实现结构优化、方式转变、可持续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08年以来,我们被一系列的事件触动:发生了大地震,救灾重建需要金融支持;在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外部冲击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抗寒过冬”需要金融支持;在中央全会对于农村发展建设和改革问题有了系统性的指导意见之后,各方面都认识到需要进一步支持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的融资再次成为热点和难点。我们可以看到,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对这些事项的政治表态,和它们的运行机制之间,明显地存在“两张皮”:虽然表态都是非常明朗的,但后面没有支撑它持续做这种事情的运行机理,资金运用的这种结构取向,完全不是商业金融内生的运行机理可以长久支撑的。
真正与之对位的,其实是我国必须在探索开拓中合理构建的政策性金融系统,和配上政策条件引致商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参加的政策性融资事项。运行的具体形式上,既包括专门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理构建与运作,也包括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某些政策性融资业务,特别是需要形成被支持对象(包括中小企业、农村和农业的项目等)与银行、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与必须以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介入的财政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风险共担下的有效风险控制与信用增级、综合绩效提高的“多赢”结果。这是一个涉及我国商业、政策金融体系全面改进的方兴未艾的挑战,是一个必须在中长期发展、改革、稳定中处理好的创新过程,但只有如此这般去努力,以金融支持结构优化(包括支持三农、支持中小企业、支持自主创新、支持节能降耗等),才能越做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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