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劳动保障部门:国庆加班前3天3薪 后4天双薪或补休

2024-05-18 03:4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17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10月1日至3日作为法定休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如企业安排员工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否则,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报道称,黄金周七天的头三天加班一定要“补钱”,后四天可以“补休”或“补钱”。

另据报道,国庆黄金周期间,接近三成的职场人还得加班干活,15%的上班族“十一”加班竟然拿不到加班费。网上人才招聘机构智联招聘昨天发布的“十一黄金周特别调查”显示,七成多职场人黄金周不加班,三成多人想在家休息。

这项面向京沪等八大城市、近4000人参与的网上调查直观展示了都市职场人如何打发假期的方式。结果显示,72.5%的职场人表示自己不用加班;11.9%的人虽然需要加班,单位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剩余的15.6%则“惨不忍睹”,加班还拿不到加班费,工作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 (姜葳 罗德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劳动保障部门:国庆加班前3天3薪 后4天双薪或补休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