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现行的800元正式提高至1600元。中国社会调查所对此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在全国10城市1000名公众中进行了电话调查。当问道“您认为个税起征点由800元调整到1600元是否赞成?”时,77%的公众认为赞成,19%的公众认为无所谓,4%的公众认为不赞成。当问道“此次个税修改首次采用了立法听证会的方式,您认为在今后法律修改是否均应采用听证会方式”时,57%的公众认为应该,29%的公众认为无所谓,14%的公众认为不应该。
另外,调查显示,45%的公众认为“此次个税法的修改体现了税收公平”;32%的公众认为“此次个税的修改解决了调解贫富差距、起到‘乐富济贫’的作用”,但也有46%的公众认为没有起到作用。专家分析,此次个税所得税征点上调至1600元,受到了绝大多数公众的关注,并得到了较多数公众的认可。但此次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在解决税收公平和调整贫富收入的作用上没有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政府在这方面还需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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