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上海市教委明确规定,试行学分制的高校,应确定各类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
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
所谓学分制收费,是指各高校按照学分收取学费。学生可以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各自精力,自行选修课程和专业,决定是攻读一个还是两个学位,决定提前毕业还是推后毕业。
按照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后,高校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上海市教委还规定,试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须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学校应在学年初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直至毕业时结清。
上海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学分收费是高校收费的一大趋势,学分制收费可使学校收费更加透明化,有利于遏制教育乱收费,也有利于让学生缴纳学费拥有自主权和选择权,减轻学生经济压力。
记者了解到,上海大学已全面实行学分制收费,此外复旦、交大等高校也已在部分院系实行学分制收费。目前,国内有超过1/3的高校在推行学分制收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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