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通过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5年8月13日以后,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产品的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从已经实施这项指令的欧盟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看,冰箱的最高回收费用为每件20欧元,洗衣机和空调每件10欧元,微波炉每件5欧元,其他小家电为每件1欧元。
据统计,目前欧盟约占我国家电产品出口市场的四分之一。新指令的实施,将使我国家电产品出口价格至少上涨10%,这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家电产品的出口。
另外,根据欧盟已经通过的《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这对我国的家电企业同样是个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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