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名牌月饼榜提前出炉--商业运作?内部评审?

2024-05-18 07:4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49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在该报的三版,《2005年度中国著名月饼品牌表彰名单》赫然占据了版面的三分之一,分获各类优质称号的102个月饼品牌和厂家跃然纸上。

中秋未到,月儿未圆,消费者还没有尝到月饼的“甜头”,那么“2005年中国著名月饼品牌”何以提前“出炉”呢?

“十佳国饼”年年“常胜”

报道称,中国著名月饼品牌评议推举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三年。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自2003年以来,每年中秋节的前两个月左右,该评选告示就会“准时发出”,而组办形式则无一例外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办,北京新亚食品技术开发公司承办,并请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在不到一个月的评选结束后,中国“十佳国饼”便会在中秋节前一个月左右“火热出炉”。然而“国饼十佳”却几乎都是“常胜良驹”,记者发现,除了2003年的十佳有两席在2004年被另外品牌所替代,2004年和2005年的“国饼十佳”完全一致。

评选“国饼”背后的“创意”

在月饼畅销期到来前一个月,“中国著名月饼品牌”便金榜题名,是单纯的“推介引领”还是“醉翁之意”?

三年评比活动后的销售活动表明,获准授予“十佳称号”之后,“国饼企业”并不坐等中秋节时消费者来“买单”,更不是各自为战,所有的“十佳”企业均参加到月饼组合的营销活动中来。

“十佳”强强联合的高招每年必出:一盒“国饼十佳”月饼集全国十佳月饼厂家的十个不同品种和口味,并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全过程实时监控和抽样检测,并在每一盒上加贴“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时监控、产品保真”标贴。

同时,“国饼十佳”组合月饼的营销策略不是一盘散沙,三年来,有三家南方的公司分别获得“国饼十佳”组合月饼委托总经销权或者统一配发权。

在中秋来临之前,一条集合了评选、联合生产、授权经销和附带赠送的“月饼制作”流水线悄然诞生。而这条具有品牌垄断优势的产业链则由一个具有“准行政权”的行业协会向社会全力举荐。这种权力和利润的结合,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是否相悖?整个评选的过程是否含有权力转化为金钱的游戏成分,也有待于有关部门审核。

“国饼评选”疑问重重

本报记者对“著名月饼品牌榜单”的怀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国饼评选”是商业运作还是行业内部审核评选?如果是商业运作,行业协会不该参乎其中;如果是行业内部评审,则其后的商业运作难以理解。

根据介绍,全国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区的逾百家企业申请参加了这次评选。历年的获奖品牌都是根据申报企业的材料、月饼样品情况,并参考逾百家全国知名商场、超市的评议推举出的。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是由消费者来评选?为什么参照的都是申报企业的材料、全国知名商场、超市评议等过时的企业业绩,而不是在月饼销售过程中或者销售旺季结束后来进行评选?这种新瓶装旧酒的方法怎能让公众对“名牌月饼”产生认同感?

对于榜单的另一疑问在于:行业协会在其中的地位如何?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规,行业性协会的职能之一是“开展行业内优秀产品的推荐及产品质量监制工作”。作为“第三部门”的力量,行业协会不仅仅有义务提供准确信息,作为确凿的、公平的行业情况的“代言人”,同时,不能以收受费用为标准,进而成为行业中部分企业的利益代表或共享者,更不能行使政府行政的职能来做出带有公共导向性的荣誉授予。但眼下的“名牌月饼”评选显然不是这种“无偿服务”,这可以从那篇报道中见一角冰山:中国著名月饼品牌评议推举引导今年月饼潮流,“国饼十佳”、“特色月饼”代言中秋文化。

记者发现,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过去已经有过几次收费服务的活动,一次是2001年9月开始的“关于组织中国白酒创新品牌产品鉴评和集中推广工作的通知”,每种品牌需交纳“鉴评费2800元;另一次是20 03年7月开展的“推荐优质食品进入星级饭店”活动的通知,每个产品收取相关费用4000元。这次“名牌月饼”的评审收了多少费记者无从查证,但有关协会如此大张旗鼓地做这项“评审”工作,其角色错位已经显然!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名牌月饼榜提前出炉--商业运作?内部评审?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