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些软件存在哪些违规行为、对用户有什么危害呢?记者采访了权威信息安全公司瑞星。瑞星反病毒专家蔡骏介绍说,他们也收到了高达数万人次的用户求助,并充分地分析了这些软件的行为特征和技术机理。瑞星认为,网民们把这些软件称作“流氓软件”并不过分,它们已经具备电脑病毒和黑客的部分行为特征,极大地侵害着电脑用户的权益。
蔡骏介绍,从技术上讲,恶意广告软件(adware)、间谍软件(spyware)、恶意共享软件(malicious shareware)等等都处在合法商业软件和电脑病毒之间的灰色地带。它们既不属于正规商业软件,也不属于真正的病毒;既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也会给用户带来种种干扰。
他说这些“流氓软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某些下载软件属于广告软件的范畴,但是除了正常的下载功能之外,它还监控用户的上网行为,强制弹出广告;间谍软件表面上提供一些实用功能,但会在后台收集用户的私人信息,提供给广告商借以获取商业利益;而恶意共享软件则会利用用户使用习惯上的漏洞,以锁定用户信息、加密用户文件等方式强迫用户进行注册。更有一些软件以ie插件的形式强制安装,无法卸载,顽固地驻留于用户电脑之中。
这些用户所谓的“流氓软件”往往会侵犯用户对电脑的自主使用权,大量消耗电脑的系统资源,开设用户无法控制的网络端口,收集用户私人信息,因而对用户的电脑安全和使用权造成严重的威胁。更有甚者,某些“流氓软件”采用了病毒编写方式,逃避用户卸载。因此,这些“流氓软件”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社会公害。
瑞星副总裁毛一丁向记者表示,瑞星公司向软件开发者提出倡议,尊重用户的选择权,重视用户的电脑安全,规范软件的开发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计算机用户的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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