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日)上午,北京大学人民
医院人事处段链、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姜丽,作为人民陪审员分别在市一中院和二中院作为合议庭成员出庭审理案件。她们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今年5月1日实施后第一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从昨日开始,全市的1342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参加庭审工作。
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当庭交流26岁的段链第一次正式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坐在审判长的右侧让她感到兴奋,“我和法官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段链说,她一周前就接到法院发来的通知,特地为昨日的庭审选了一套深色的西服。
段链陪审的是关系复杂、内容枯燥的合同纠纷案,昨日开庭审理了4个小时。段链向原告当庭发问:“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计算的呢?”,此后,审判员也向原告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原告代理律师李刚认为,段链的提问还是比较专业的。段链表示,如果对审判过程或审判结果有异议,她会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以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长张明华在法庭上与段链多次交流,“他询问我的意见,给我一些解释。”段链说。
人民陪审员增加了审判力量尽管经过数日的培训,但人民审判员都非法律专家,平常还有各自的职业。另一名人民陪审员李红坦言,自己在法庭上还做不到句句“法言法语”,“我们问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而张明华法官表示,人民陪审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判力量,尽管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但却也因此提供了一些新的角度和思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决定》规定,担任陪审员的公民必须年满23周岁,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由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并经人大批准。《决定》特别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决定》实施前,人民陪审员也可以在开庭前调阅案卷、在庭审中发问、在合议庭里行使独立表决权,但多数是“陪而不审”,不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而《决定》的实施,使得人民陪审员“既要审,又要判”的职责更加明确,权利和义务更加清晰。
据悉,北京市有1342名自医院、邮局、妇联、社区等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通过了上岗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张洁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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