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局不断接到来电来信询问是否曾委托其他单位举办新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已给我局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为此,特声明如下:
一、我局至今未曾下发过关于举办新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的通知,也未曾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举办此类宣贯班;
二、我局目前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制订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并将于近期统一举办宣贯班,请相关单位注意本网站正式文件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局
来源:全球起重机械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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