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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也要“营运证”? 车主异地遭罚喊冤

2024-05-18 17:0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95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5月11日讯 自己的吊车行至滨州境内被扣,理由是没办理《道路运输证》,并被罚款1600元钱。徐先生找到桓台县、淄博市交通局,要求补办“营运证”时,才知道吊车属于特种车辆,有规定不能办理该证。为何滨州交管部门还要扣车罚款呢?记者对此进行调查采访。

5月5日上午,徐先生跟随司机马师傅,一起驾驶吊车,前往滨州市无棣县干活。当日14:40许,徐先生的这辆吊车,行至无棣县大济路大山段时,被该县大山治超点执法人员拦了下来。“几名稽查人员要求检查‘营运证’,把我一下子问蒙了,觉得自己吊车手续很全,但‘营运证’从没记得办理过。”徐先生的吊车随后被查扣,被要求交纳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罚款,理由是“没办理‘营运证’”。

徐先生说,他掏了兜里,总共有1600元钱,在百般求情下,对方同意交上这些钱,就可以放车,让他司机把查扣的吊车开走。

徐先生交上罚款,从滨州回来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冤枉。于是第二天,他就来到桓台县交通局,要求补办“营运证”,结果被工作人员告知,吊车属于特种车辆,不予办理“营运证”,还是要找无棣县交通局。徐先生怀疑是因为外地车,所以才被罚款,于昨日向滨州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

采访中,就吊车到底能否办理“营运证”一事,记者咨询了淄博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根据省厅的有关规定,吊车、铲车等机械工程车辆,不存在运输货物的范畴,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这个规定,不存在地域限制,对上述类型机械车辆,全国都通用。如果徐先生的吊车因此被查扣罚款,对方交管部门将涉嫌执法不当。

徐先生表示,昨天下午他接到了无棣县交通局有关人员的电话,让其将处罚决定书快递给对方。收到快件查实后,就将所罚款项全额汇到徐先生账户上。

今天上午,滨州市交通局法制科的韩姓工作人员称,现在徐先生向该局申请的复议正在处理中。就该局了解到的情况是,稽查人员可能由于自身业务不熟,才下达了错误的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局已向无棣县交通局发出尽快更正处理的决定。日后,该局会加大稽查人员的法规业务培训力度,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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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球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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