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中旬一天晚上10时左右,出狱未满一年的闫新华将回家路上遇见的一名妇女带到海淀区其家中留宿。据闫新华供述:次日4时许,他产生了杀死该妇女的想法,就从床下拿出了一把锤子,用毛巾把锤头包住,向这个妇女的头部猛砸两锤……杀人后,闫新华把尸体肢解了,将尸块抛弃于海淀区莲花桥西北角垃圾堆、宣武区广安门桥下护城河等处。
2003年12月4日深夜11时左右,闫新华携带铁锤、绳子等凶器到海淀区一地下室内,与其相识的徐某(女,时年40岁)同宿。次日凌晨6时许,闫新华趁徐某熟睡之机,用铁锤猛砸徐某的头部,并企图用尼龙绳将徐某勒死,因徐某奋力反抗搏斗,闫新华杀人未遂。
据徐某陈述,当日23时许,闫新华背了一个双肩背包来到她的住处,与其同宿。次日凌晨6时许,闫新华起身坐到了床边上用锤子砸她的头部。她抢锤子并大喊大叫,闫新华表情特别狠,感觉非要把她弄死才停手。她和闫新华搏斗了大概10分钟,互相抢锤子,她又被砸了十几下。其间,闫新华还用被子捂她,想闷死她,又用手掐她的脖子,还拿了一根绳子勒她的脖子,被她挣脱了。最后她把锤子抢过来,拼命喊叫并且用力敲墙,闫新华才停手。后来闫新华被抓获归案。(记者彭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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