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被《中华读书报》誉为“最令人满意的网上书店”的旌旗席殊书屋,因拖欠图书款8万余元被供货商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从去年9月起,北京旌旗席殊书屋公司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停止向自己的老合作伙伴———一直在按照折扣向自己批发图书的北京共和联动公司支付图书款。截至今年1月,北京旌旗席殊书屋公司已累计拖欠图书款8万多元。虽然此后经共和联动公司多次催要,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北京旌旗席殊书屋公司至今仍未履行。
法庭上,旌旗书屋的律师称,欠款的数额没有那么多,因为双方不是简单的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图书销售合作关系,图书是在卖出后再支付货款,卖不出去的图书是可以退的。“欠款数额里应该扣除没卖出去的和已经退货的书款”。书屋律师还表示,对方提出的8万多元欠款一直不还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我们今年年初还过3500多元”。
共和联动图书公司称,只有在书屋将前期欠款结清后,才能实销实结。图书公司还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旌旗席殊书屋按照银行逾期贷款罚息标准,支付4000余元利息及诉请保全费、诉讼代理费3840元。但旌旗书屋的律师以诉前保全是原告自行提出,代理人不具备律师资格为由,不同意这些增加了的诉讼请求。(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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