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自草案出台之时,就因其与人们生活、利益的密切相关而受到了高度关注。今年7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对当时定名为《北京市道路交通
安全条例(草案)》的“新交规”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8月9日至8月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更名为《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新交规”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求意见稿中的67个条文。
9月3日下午2时,就征求广大市民意见过程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了北京市首次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市民意见。16名市民作为听证陈述人出席听证会。
9月29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就争议最大的“机动车负全责”,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划定的条款,并明确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责任进行细化,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针对“骑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的规定,法制委员会认为应当从当前的国情出发,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方便市民和残疾人出行,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提醒
旁听预约电话今日开通
据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将于10月20日至10月22日召开。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市民可旁听的议题
■10月20日上午
听取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10月21日上午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0月21日下午
听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劳动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0月22日上午
听取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刚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10月22日下午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表决稿)》
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表决稿)》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