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影院拒绝外带饮料成被告 影院称为国际惯例

2024-05-19 18:5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18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去年12月21日,原告李先生购买了北京华星影院当天下午放映的国产影片《手机》的电影票两张,在入场观看时,影院工作人员发现李先生随身携带的饮料不是影城商品部出售的,拒绝李先生入场,双方发生争执。李先生最终没能进场观看电影。

原告李先生认为,“禁止观众外带饮料和食品”的店规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实际上是在强迫消费者购买其食品,这是一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不具备合法性。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购票费和交通费共计145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且撤销影城关于禁止食用非影城出售的饮料和食品的店堂告示。

而被告华星电影院说,原告是在被告知以后仍自愿购买电影票,这就等于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原告放弃入场看电影,是其单方面撕毁合同,不能称是影城对其构成了侵权。而且“谢绝外带食品入场”的规定是国际影院的惯例。

华星电影院营运经理告诉记者,不管这场官司结果怎样,对整个影院行业都有作用。该案由于双方分歧很大,因此没有调解,法院将择期宣判。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影院拒绝外带饮料成被告 影院称为国际惯例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