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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新鲜机”虚假宣传被工商处罚2000元

2024-05-19 19:1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66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一家电商场宣称,其销售的“空气新鲜机”具有净化空气和除甲醛的功效,消费者使用后发现效果不佳。因虚假宣传,该家电商场被当地工商部门责令退款,并处以2000元罚款。

4月17日,临桂县消费者于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购买空调时,销售员向他推荐一款净化空气、除甲醛功能齐全的“空气新鲜机”。因刚搬进新居,且妻子又怀有身孕,他便花费2499元买了一台。回到家中,于先生关闭卧室门窗对“空气新鲜机”进行测试,然而一天后,仍能闻到家具散发的异味。于先生随后又发现该机器外包装上标注的网址也为假冒。

接到于先生投诉后,临桂县工商局对这台机器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空气新鲜机”能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40%。但试验室是密闭空间,通常家居环境无法实现密闭。“空气新鲜机”虽然能降低空气中的颗粒物含量,但是颗粒物归于“物理污染”,而甲醛等有害气体归于“化学污染”,去除原理并不相同,技术检测人员并未发现“空气新鲜机”有明显的去除甲醛的功能。

技术检测人员表示,不宜轻信宣称能去除甲醛的空气净化器。当前,最佳消除甲醛的方法不是空气净化器,也不是活性炭或柚子皮等,而是开窗通风。

据此,临桂县工商局认定商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依法责令商场退款,并对商场处以2000元罚款。

来源:小家电编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空气新鲜机”虚假宣传被工商处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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