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周正毅一审被判3年 专家解释判罪理由

2024-05-19 21:1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33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今天,新华社的报道称,周正毅被法院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面对这

样的判决,有质疑说:周正毅犯两个罪,分别获刑2年6个月、1年,为什么他的刑期不是3年6个月?

“刑法对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并不是简单的‘加法’,而是适用‘限制加重’原则。”陈兴良教授解释,所谓“限制加重”,即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分别判刑后,在其中最重的一个刑罚以上、数罪总和刑以下,确定应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有数罪的罪犯,既不失之过严,又不失之过宽的原则。”

刑法规定,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陈教授认为,由于对两种罪名刑法本身规定了较低的处罚,周正毅两罪获刑仅3年,“是较低的刑期”。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目前刑法的处罚力度疲软,不利于打击此类经济犯罪。(记者崔丽)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周正毅一审被判3年 专家解释判罪理由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