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森林大火致11名救火人员身亡 肇事者一审判无期

2024-05-19 22:4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17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就兴业县“1·3”森林大火案作出一审判决,肇事者梁志书犯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1月3日下午,玉林市兴业县卖酒乡党州村经济场后岭发生山林火灾。该乡立即组织干部前往扑救,不料火势过大,11名救火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被困山谷,不幸身亡。玉林市及兴业县组织了上千人的队伍增援,大火在4日晨被扑灭。经估算,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9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万多元。牺牲的11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警方随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梁志书。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3日14时许,被告人梁志书从家中拉3头牛到党州村长岭山附近放牧,15时许,他让牛自行去吃草,自己则用烟丝卷成一支烟点燃,边吸烟边拣柴。在拣柴过程中,将未熄的半截烟随手丢弃到一堆柴草上,并继续在附近拣柴。数分钟后,梁志书发现丢烟头处已经燃起大火,便砍来一根灌木枝扑火。但当时刮起了大风,火势越来越大,梁志书看自己已无力将火扑灭,便放弃救火,转而追赶自己的牛。

2003年12月11日至案发当天,玉林市连续25天无雨,空气非常干燥,处于森林高火险期。当时11名救火队员所处的山坳尾部,干枯的植被很厚,有大量遇火即燃的燃材;所处的特殊地形引发“狭管效应”,致使局部发生旋转大风,瞬间林火蔓延,这是造成扑火人员遇难的主要原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志书在其乱扔烟头引起火灾后,负有奋力将火扑灭以避免火灾发生的义务,但其没有积极扑救,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求救,任由火势蔓延,造成重大的山林火灾。被告人梁志书明知其行为引发了山林火灾的严重后果,却放任该后果的发生,客观上亦造成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及11名救火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了放火罪。另外,被告人梁志书的辩护人提出本案11名救火人员死亡与梁志书的犯罪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法院经过核查认为,11名救火人员是为了扑灭被告人梁志书造成的山林火灾而死亡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梁志书犯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周来、伍世希)

编辑:宋方灿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森林大火致11名救火人员身亡 肇事者一审判无期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