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的吕女士在邻居的陪伴下走进了市妇联维权室。只见小吕脸上有一大块瘀青,手臂上也有许多抓伤的痕迹。据她诉称,结婚三年多来时常遭到丈夫的殴打,但一直没有向外求援。丈夫脾气暴躁,在外不顺心,回家就把气发在她身上,打完之后又常流着泪道歉,表示再也不会打她了,可没过多久,又是拳打脚踢。
“为什么不早一点来投诉呢?”吕女士泣不成声。原来,小吕结婚后就不工作了,在家相夫教子,经济上依赖丈夫,“如果跟他闹翻,我以后怎么办呀……”一次次的忍气吞声纵容丈夫变本加厉,新伤盖旧伤,小吕几乎天天躲在家里不出门。
据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蔡兰珍分析,遭家庭暴力后忍气吞声的女性主要是“两极”:高级知识分子和低文化水平妇女。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的妇女因经济上依赖丈夫,而对丈夫的拳脚不敢反抗;还有一些则不知道被丈夫打可以求助,或不知道求助的途径。而高级知识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不愿向外求助,往往是怕失面子,觉得家丑不可外扬。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金勤明认为,家庭暴力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生存权和人格尊严,因此并非“自家事”,而是社会公害。
市妇联反家暴热线专家、上海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梅立女士劝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在经济上自强自立,坚持“零暴力”原则,遭遇丈夫第一拳就要表明态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记者方敏)
责编: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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