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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05-20 07:1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06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了提升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帮助消费者安全、科学食用动物性水产制品,南京市雨花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要选择正规的消费场所购买

消费者在选购水产品时,应到正规商场、超市或管理制度较健全的农贸市场、进货渠道可靠的店铺、摊点选购,同时可以询问经营者是否有检测报告,确保水产品的食品安全。

要尽量选购新鲜的水产品

购买水产品时,尽量购买新鲜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和安全。其次还可以通过按压水产品,查其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此外,还可询问商家产品的产地,优先选择环境良好的养殖水域的水产品等。

尽量低温贮存

动物性水产品营养丰富,比常见的畜禽类更易滋生微生物,自身内源酶的作用更加突出,不当条件贮藏会迅速发生一系列生化反应,产生不良气味。因此,消费者选购新鲜水产品后,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将其置于冰箱中贮存,以延缓微生物生长和不良气味的滋生。譬如零下20℃冷冻24小时后可有效杀死异尖线虫,所以,通过冷冻法处理水产品后,可以控制人感染异尖线虫病的发生。如果贮藏了一段时间的水产品闻到有不良气味,不可继续食用。强烈建议消费者购买水产品后,立即煮熟食用,以保证产品的新鲜和安全。

食用前应充分煮熟

一般情况下,水产品如螃蟹、贝类、鱼类等都有可能携带寄生虫。根据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不得检出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和条虫裂头蚴,但是对于非即食的水产,无相关标准进行规定,所以我们消费者在食用非即食水产品时,务必保证在100℃沸水中烹饪15分钟以上,高温熟透才能有效杀灭寄生虫及一些有害细菌,生食和半生都不能将寄生虫杀死,务必熟食。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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