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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销售环节季节性食品和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4-05-20 07:2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98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太热了,太闷了!

近日,漳州迎来了“回南天”

天气变得湿哒哒的

各类食物容易发生腐败变质

引发食源性疾病

食品安全

进入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

要格外注意哦!

近期,漳州市持续经历“回南天”,并即将进入梅雨季等降雨多发季节,杨梅、桑葚等季节性水果也将先后上市,为消除销售环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风险隐患,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如下预警提示:

一、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

梅汛期间,在高温高湿天气条件下,细菌大量繁殖,易导致食品腐败变质,食用这些食品后有可能引发腹泻、痢疾等,甚至传染性疾病流行。杨梅、桑葚、橄榄等季节性水果上市期间,不法收购者及销售者为延长水果贮存期、过分追求水果甜度等,非法使用防腐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销售单位注意事项

食品销售者要提高梅汛期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仓储、销售等经营过程控制,食品销售遵守先进先出原则。对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食品,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潮、变质,对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包装破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停止销售。销售杨梅、桑葚、橄榄、荔枝等季节性水果,要规范索取进货凭证,不得采购、销售添加了防腐剂、保鲜剂、甜味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水果。

三、广大消费者注意事项

购买食品应尽量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注意保留好相关购买票据。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并注意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梅汛期避免一次性采购太多的食品,已开封的包装食品,应尽快食用。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销售环节季节性食品和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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