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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05-20 08:5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28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如下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

外出就餐请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承办能力相匹配、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不到无证小店就餐。

(二)

选择凉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时应查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相应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经营项目。

(三)

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四)

网络订餐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收到餐食后及时检查包装、食材质量并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

主动践行“光盘行动”,适量点餐,剩菜打包,杜绝餐饮浪费;鼓励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六)

外出就餐出现不适,请及时就诊,并妥善保管就餐凭证,以备发生消费争议时可提供维权依据。

二、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

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禁超能力接待。

(二)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三)

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熟制食品应确保烧熟煮透,生食、冷食、裱花蛋糕等食品要在专间或专区内操作,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四)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严格执行岗前健康检查,勤洗手勤消毒,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五)

承接“年夜饭”、婚宴等一次性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单位,应做好食品留样,留样符合规范要求。

(六)

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醒提示;按就餐人数给予消费者适量点餐的提醒,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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