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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消费警示

2024-05-20 09:2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21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传统佳节,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公众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正规选购,注意标识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信誉良好的商家。选购食品时,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明确标识食品名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保质期、配料表、执行标准等内容,不购买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日期、无出厂地址的“三无”食品。谨慎在散摊、游商等流动摊点处购买食品。

二、理性购买,谨防陷阱

春节期间商家的各类打折促销活动花样繁多,消费者选购食品要保持理性,按需购买,以免囤积太多造成食品过期、变质和浪费。参加商家促销打折活动前,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留意商家的促销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线上购买食品时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品牌知名度高、售后有保障的大型网络平台,不点击不明链接,不登录陌生网站,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付款时选择可靠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不私下交易,防止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请根据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切勿购买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效以及宣称能够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保健产品。广大消费者要保留好购买食品的收据、发票、支付记录等凭证,以防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正确烹调,合理储存

购买的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等内容进行储存、加工,并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食用; 烹调冷冻(藏)冰鲜食品时,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开后再持续加热10-15分钟即可杀灭病毒和常见致病菌;不推荐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等方法直接食用海鲜;未食用完的食品尤其是海鲜类食品,应尽快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保持0-4℃,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四、外出就餐,文明节俭

外出就餐时,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消毒保洁设施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公夹,按需点餐,节俭消费,文明就餐,过量打包。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慎食四季豆、凉菜冷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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