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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3年肉制品生产加工风险提示

2024-05-20 11:0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07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预防食源性毒中毒的风险提示,因食用即食熟食肉制品、自制发酵食品引起的肉毒中毒多例病例。肉毒中毒是一种严重性疾病,病死率较高,为守牢守好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肉制品生产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记录。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南》《重点食品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清单》要求,肉制品生产者结合实际完善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

二、切实加强微生物控制

肉毒杆菌是一种生长在缺氧环境下的致命病菌,多见于腌肉、腊肉及制作不良的真空预包装食品,肉制品生产者应定期对生产加工环境进行全面消杀,确保肉毒杆菌等致病菌防控到位。生产加工环境应符合《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19303-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规定。

三、抓实关键环节管理

肉制品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许可条件依法依规生产,牢牢把握原辅料进货查验、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内外环境、产品出厂检验、贮存与交付等关键环节控制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产品出厂销售。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钒钛高新区分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肉制品生产者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加工、运输、贮存和销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敢于亮剑,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属地公安机关。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攀枝花市2023年肉制品生产加工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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