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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鉴别”是否是强制要求

2024-05-20 13:0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45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咨询内容:

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将“鉴别”没有归入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只是将其归入附录中的检验方法,请教一下,生产企业以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生产标准,是否应将“鉴别”作为标准的一部分,予以控制。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886.355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中附录a中的a.2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1886.355-2022)a.2.1规定,在甜菊糖苷含量试验中,试样溶液色谱图中13种糖苷的色谱峰应与混合标准品溶液相对应。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建议径向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答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鉴别”是否是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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