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海鲜的消费提示

2024-05-20 15:5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24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01

正规渠道,细心选购

消费者购买海鲜类产品应首选正规商超、超市等销售场所,并索要发票或收据。海鲜本身带菌量较高,其蛋白质分解很快,一旦腐烂变质便大量繁殖病菌、产生毒素,食用后易引起腹痛、腹泻等症状。故要尽可能购买新鲜的海鲜产品,可以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

02

加工要点,妥善处理

加工时务必要清洗干净海产品的内脏、呼吸器官、排泄器官等。同时,未经热加工的海鲜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故海鲜最好做到烧熟煮透。加工时也要避免交叉污染,不用盛过海鲜的器皿存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03

适宜人群,合理食用

海鲜最好不要生食,其实美味的海鲜中可能含有寄生虫卵和细菌,且它们的耐热性都比较强,如果不经过一定的高温烹调,很难完全杀死。海鲜产品储存一段时间后若产生不良气味,不可继续食用。死的贝类、河蟹等水产品不可烹调食用。海鲜和水果最好不要同食。如果吃完海产品后,马上吃水果,海鲜中的钙会与水果中的鞣酸相结合,形成难溶的钙,会对胃肠道产生刺激,甚至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最好间隔2小时以上再吃。

来源: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海鲜的消费提示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