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2021年1月10日起山西钢铁行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2024-05-21 07:0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80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原标题:2021年1月10日起我省钢铁行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12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消息,从2021年1月10日起,全省钢铁行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对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省内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电实行加价政策,直至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通过评估监测后,才能停止加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联合下发的最新通知,全省钢铁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经执行程序进入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的,其生产用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实行用电加价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本次执行范围为全省钢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独立球团企业、有烧结(球团)或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上述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淸洁运输方式”中,有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3元;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

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并将评估监测报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备案。而已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钢铁企业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和备案,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将停止加价。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收入将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5%由省财政厅下达电网企业用于弥补执行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成本,95%由省财政厅统筹用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支出。(记者郜蓉)

【来源:太原晚报】

来源:全球起重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2021年1月10日起山西钢铁行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