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冰箱容积也“缺斤少两” 南京一商家遭查处

2024-05-21 10:17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05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如今,市场上冰箱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物了,单门的、双门的、三门的、对开门的,甚至还有多开门的冰箱,新颖的款式、多样的颜色,已近乎成为了家庭装饰的一部分。但有多少人在购买冰箱时能去量量冰箱实际的有效容积。近日,南京有市民就因为感觉自己新买的冰箱内部空间“缩水”了,向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沙洲分局进行了举报。

原来,该市民在一家超市购买的某品牌冰箱实际容积与铭牌标注值不符,疑存在“短斤少两”问题。因为冰箱容积一般人不好测量,沙洲分局对此立案调查后,专门委托国家电器能效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该冰箱进行了实际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电冰箱有效容积不得低于其标注值的97%,否则视为不合格。以铭牌标注容积200升的电冰箱为例,如果实际容积低于194升就属于“短斤少两”。而对举报冰箱的检测中发现,该冰箱铭牌上标注冷冻室容积37升,实际检测却只有26.2升,存在明显的“短斤少两”问题。

目前,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对销售该冰箱的商家进行后续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冰箱时要注意商品和其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者名称、地址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不能购买,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同时,要检查商品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3c标志一般粘贴在产品机身上或印刷在产品铭牌上。

那么,对于冰箱容积缩水,有多少消费者会予以关注,南京晨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其中有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对此问题从未关注过,他们在选择冰箱时多是考虑冰箱的品牌、耗电和噪音问题。按照《消法》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如果对于冰箱容积存在严重缩水问题,则说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双倍赔偿金。

搜索

复制

来源:白电编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冰箱容积也“缺斤少两” 南京一商家遭查处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