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日,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13日,俄联邦政府正式对中国滚动轴承采取反倾销措施,征收31.3%~41.5%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2年9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将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5年。2017年9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6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中国滚动轴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继续维持原31.3%~41.5%的反倾销税率不变。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第二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至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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