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单位,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下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造大纲》《国家归纳立体交通网规划大纲》,加速建造交通强国,科学规范做好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在加速建造交通强国中的打破、带动、示范作用,经交通运输部赞同,现将《交通强国建造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7日
来源:全球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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