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晨6时20分许,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北滘中队接报称,在105国道北滘碧江段发生一起两车刮擦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辆重型货车左侧车头紧贴在一辆小汽车的右后侧车身上,两车有不同程度受损。
由于105国道车流量大,交警到场后立即采取交通管制,现场摆放锥筒,并封闭相关车道,以防途经车辆发生追尾引发二次事故。
交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发现重型货车驾驶人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潘某一看数值,吓出一身汗,他对办案民警说酒是昨天晚喝的,自己早上并没有喝酒。
据了解,潘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夜宵,潘某看着美味佳肴,酒瘾又发作,虽然想着第二天一早还要开车,但还是忍不住喝了几瓶啤酒。
第二天清晨,潘某起床洗了把脸,感觉人很清醒,以为酒气散了,于是开货车上105国道赶往厂区送货,谁知行经碧江段时,他在变道过程中判断失误,与前方车辆发生刮擦。
不得不说:这“隔夜酒”真的是厉害,不但令潘某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是一起因“隔夜酒”影响司机驾驶能力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很多驾驶人对“隔餐酒”“隔夜酒”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10月以来,全市查处涉酒驾驶1794宗,其中酒驾1019宗,醉驾781宗。
也就是说有1019人被一次扣光12分暂扣驾照6个月!有781人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的司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隔夜酒”之后不要自我感觉没问题就轻易上路开车,不如就出“大事”!
来源:力源不锈钢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