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18年11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内容,就其中不锈钢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变化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01
之前出口退税率13%的不锈钢未调整,2018年11月1日后仍执行13%的出口退税税率,涉及的不锈钢钢材主要是板材。
具体明细如下:
02
之前出口退税率9%的部分不锈钢,2018年11月1日后执行10%的出口退税税率,提高出口退税率1%。涉及的不锈钢材主要是型材。
03
之前出口退税率9%的部分不锈钢,2018年11月1日后执行13%的出口退税税率,提高出口退税率4%,涉及的不锈钢材主要是不锈钢制品和部分管材。
总体而言,本次提高出口退税对不锈钢出口利好,但根鉴于提高出口退税的品种占比不大,据2018年一季度我国不锈钢出口数量统计,涉及本次出口退税提高的型材、不锈钢制品约占我国不锈钢出口比例约18%,因此总体利好有限,对主要以型材和不锈钢制品出口为主的民营企业更利多一些。
来源:力源不锈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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