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7日电(石毅)今年,内蒙古在已建成投用公共充电桩8200余个的基础上,将推动全区新建公共充电桩8000个。
2月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城乡建造厅二级巡视员谭林介绍,为推进执行城市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建造,自治区住宅城乡建造厅制定出台《城市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建造作业实施方案》,规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造充电基础设备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到达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造电动轿车充电基础设备或预留建造安装条件,与主体修建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造充电桩。
近几年,内蒙古新能源轿车逐步鼓起,到2022年年末,全区新能源轿车(不含城市公交车)保有量到达5.6万余辆,其中呼和浩特市1.45万辆,居全区首位。
来源:全球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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