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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材料必须有qs标识

2024-05-23 15:0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26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日前从河南省质监局获悉,今后,塑料袋、一次性口杯、快餐盒等39种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如果没有印上“qs”标志,将不准用来装食品。

郑州市场上问题塑料袋比比皆是。在纬一路的市场上,商贩们使用的袋子五颜六色,大多数商户反映,他们用的食品袋都是从黄河食品城集贸市场批发的。在位于农业路的黄河食品城,货架上摆满了不同规格和颜色的塑料袋,空气中充斥着强烈的刺鼻气味。袋子上有的无任何标志,有的只简单地注明了“食品袋”、“可降解”以及生产厂家等绿色字样。这些袋子根据规格不同,价格从2分到5分不等。

据河南省质监局食品监督处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将正式启动对39种食品塑料包装或容器等制品的“qs”认证工作。首批列入要贴“qs”标志的是食品接触材料,涉及塑料袋、一次性口杯、筷子、碗、碟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3大类39个品种。材质包括金属、塑料、陶瓷、木制品、竹制品等。生产这些产品的厂家必须通过“qs”许可,才能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不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将被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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