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新标准8月实施

2024-05-24 08:4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37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农药残留一直是影响着餐桌上安全的一大因素,日前,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着提升,力求用严谨的标准,为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二是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左右,而新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三是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限量标准。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总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四是新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新标准8月实施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