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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生姜

2024-05-28 10:1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24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生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生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3、要求

3.1 感官指标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的生姜,规格基本一致,丰满充实,表面光洁干燥,允许轻微焦皮皱缩,具有该品种的正常滋味、气味和色泽,无明显缺陷(包括腐烂霉变、日灼伤、异味、冷害、冻害、病虫害及机械伤)。

3.2 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公害食品生姜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毒死蝉(chlorpyrifos) ≤1

2 敌敌畏(dichlorvos) ≤0.2

3 喹硫磷(quinalphes) ≤0.2

4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1

5 溴氰菊酯(deletamethrin) ≤0.5

6 百菌清 (chlorothalonil) ≤1

7 多菌灵(carbendazol) ≤0.5

8 铅 (以pb计) ≤0.4

9 镉 (以cd计) ≤0.05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4、实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将样品放人干净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方法检测形态、色泽、规格、腐烂、霉变、焦皮皱缩、冷害、冻害、日灼伤、机械伤;用鼻嗅的方法检测气味和异味;病虫害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应用刀切开检验。洗净后品尝滋味。

每批受检产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率以ω计,数值以%表示。

按公式(1)计算:

ω= n/n ×100 ……………………………………… (1)

式中:

n——单项不合格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n——检验批次样本的总质量数,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到小数点后一位。

4.2 指标

4.2.1 毒死蜱、敌敌畏、喹硫磷

按 gb/t 5009.20 规定执行。

4.2.2 氯氰菊酯、溴氰菊酯

按 gb/t 5009.146 规定执行。

4.2.3 百菌清

按 gb/t 5009.105 规定执行。

4.2.4 多菌灵

按 gb/t 5009.38 规定执行。

4.2.5 铅

按 gb/t 5009.12 规定执行。

4.2.6 镉

按 gb/t 5009.15 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和标识。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5.2 组批

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相同栽培条件、同时采收的生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生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3 抽样方法

按照 gb/t 8855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货物相符,凡与货物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5.4. 判定规则

5.4.1 每批受检样品的感官指标,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过5%。其中任何一件包装的不合格率不应超过10%。

5.4.2 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标识

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及详细地址、产地、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要求字迹清晰、完整、准确。不应超过10%。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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