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因擅自篡改广告内容,药监部门已撤销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批准文号(本报昨曾报道)。即日起,包括苏食健广审(视)第2005080014号、苏食健广审(视)第2006040007号等在内共12个广告在禁止播出。
四川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认为,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是“以中国营养学会的名义”误导消费者,广告语中也将其药效化了,声称药品有疗效是不科学、不可能的。这样的广告语已使消费者对该维生素片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提醒消费者,对于夸大疗效的药品、保健品广告一定要理性,购药时*好征求医生的意见。
昨日下午,记者在一药店看到“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儿童、青少年系列包装盒背面印有中国营养学会关于补充维生素的重要性等内容,并印有“中国营养学会”的红色公章。药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黄金搭档”儿童、青少年系列小盒装每盒41元,大盒装每盒81元,可能因为产品广告做得好,一般要卖好几盒。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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