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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消费敲响警钟

2024-05-28 15:2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03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眼下正是啤酒消费高峰期,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我市啤酒消费投诉量自6月份以来迅速上升,占食品投诉总量三成左右,主要投诉内容为啤酒瓶爆炸、假劣啤酒伤身等。记者走访市内部分大型商场、超市还发现,一些知名啤酒品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仍旧使用过期啤酒瓶,人为制造“炸弹”,消费者要谨慎购买。

据了解,玻璃啤酒瓶必须耐120帕斯卡以上内压,瓶体上需标注“b”字和两位数的生产年份,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但记者今天调查市内部分大型商场、超市后发现,一些啤酒生产企业或销售商没有严格遵守啤酒瓶使用年限规定。在纬二路附近一家超市,某品牌清爽型啤酒瓶身多标注“01”、“02”、“03”字样,另一种该品牌的啤酒瓶少许标有“02”、“03”字样。在另一家超市,一种品牌的啤酒少许标有“02”字样,另一品牌的啤酒则“02”、“03”、“04”都有。据了解,在农村、郊区、城乡结合部,啤酒市场品牌较杂,违规使用过期啤酒瓶现象更突出。

省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啤酒应选择外观较新、标有“05”或“06”字样的“b”字瓶,提拿啤酒时应轻拿轻放。啤酒存储温度以4℃到15℃为宜,不能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急速降温,也不能将啤酒整捆放进冰箱。万一啤酒瓶爆炸,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并及时通知商家或消协等部门查看,以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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