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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固体饮料可以和液体的果汁饮料组成一个套盒销售吗

2024-05-28 22:5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9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问:

老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饮料的大套盒里能同时有固体饮料和果汁饮料吗?在标签上加注固体饮料的相关警示语,可不可以进行销售?

答:

您好,来信已收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十七、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外包装(或大包装)的标签标示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二是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十八、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何标示 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二是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三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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