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网红自嗨锅“侮辱死者”,罚款800000元

2024-05-28 23:2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44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日,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罚款80万元。

经查,当事人主营自嗨及相关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等业务,注册并运营某网络交易平台店铺“自嗨旗舰店”用于销售自嗨锅。2023年2月11日在“自嗨锅旗舰店”发布标题为“‘致富款花蛤粉’自嗨锅自热火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的商品广告,在商品页面主图以及详情页面中多次出现“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字样的,并在详情页面配有“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帮女郎”上海“吃自热锅后食物中毒后续死者丈夫提供了住院病历诊断结果”、“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警方鉴定:不排除因食用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死亡可能家属索赔176万”等内容的。2023年3月2日,当事人下架了上述广告。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严重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被大量媒体广泛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罚款人民币80万元整。

供稿:市局执法总队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网红自嗨锅“侮辱死者”,罚款800000元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