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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查处4起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2024-05-28 23:4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1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聊城市查处 4 起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如下:

莘县张芯刀削面馆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2月16日莘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莘县张芯刀削面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莘县张芯刀削面馆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时设置最低消费额。莘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3月16日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临清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

2023年3月29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临清市开发区星光星悦城老王头饺子馆存在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明显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聊城度假区京座(聊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

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30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京座(聊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冠县宏胜炒鸡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

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4月1日,冠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冠县宏胜炒鸡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聊城市场监管微信号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聊城市查处4起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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